衡山县,隶属湖南省衡阳市,地处湖南省中部偏东、湘江中游西岸。东临衡东县,南接衡南县,西界衡阳县、双峰县,北抵湘潭县,中部环绕衡阳市南岳区。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12°27′~112°57′,北纬26°58′~27°28′之间。南北长54.5千米,东西宽48千米,总面积935.5平方千米。截至2023年末,衡山县辖7个镇、5个乡,常住人口为33.09万人,县人民政府驻开云镇。
衡山县因南岳衡山而得名,三国置衡阳县,西晋改衡阳县为衡山县,衡山县之称谓自此始。1949年,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,衡山县域范围包括今衡山县、衡东县、南岳区。1966年,衡山县析出湘江以东地区建衡东县。1984年,析县境中部南岳镇、南岳乡及后山的10个村建县级南岳区,自此形成如今县域范围。